淄 博 市 人 事 局
淄 博 市 财 政 局 文件
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淄人发[2008]87号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源毕业生就业,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06〕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淄博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从2008年起,我市每年组织300—500名淄博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府提供服务保障,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行双向选择,毕业生在工作岗位见习的形式进行。见习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组织。市人事局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计划、确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组织见习人员以及工作协调;市财政局负责见习补贴的筹集拨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见习期间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的权益保障。
二、见习条件和范围
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应是本市常住户口,持有《就业报到证》,年龄在26周岁以下未就业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安排。派遣期内的毕业生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见习基地单位应是本市具有一定规模,拥有稳定的就业见习岗位,可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并按照就业见习专业(工种)要求,提供10个以上技术、管理类见习岗位,见习结束能留部分见习毕业生在该单位就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优先安置毕业生见习。
三、有关待遇
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在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时间为3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助600元,同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见习基地单位按5:5的比例分担。支付办法先由见习基地单位垫付,财政承担费用待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填写《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拨付。
全市各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毕业生见习期间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工作程序
(一)市级见习示范基地设立程序
用人单位提出建立见习基地的申请,填写《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报市人事局审核确定后,认定为“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后并授牌。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为三年。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保留。
在此之前我市设立的毕业生实习基地,须重新考核、授牌,实施规范化管理。今后推荐国家、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一律从市级就业示范基地中逐级推荐产生。
(二)毕业生见习程序
1、市人事局根据确定的见习基地单位和见习岗位,通过“淄博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zbs.sdbys.cn)、淄博人事信息网(http//www.zbrs.gov.cn)向社会公布就业见习基地岗位信息。
2、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根据公布的见习基地单位和见习岗位,持《就业报到证》,填写《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3)交市人事局报名。
3、市人事局根据毕业生报名情况和见习岗位需求,向见习基地单位推荐或进行双向选择。
4、见习基地单位接收见习毕业生后,应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市人事局备案方可上岗见习。
5、见习结束时,见习基地单位对见习毕业生在此期间的实际表现,填写《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见附件5), 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1、毕业生和见习基地单位见习期间应按照《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和具体见习计划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完成好就业见习任务。见习基地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毕业生的见习关系,见习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得提前终止见习。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市人事局将取消各方参与资格。
2、见习期满或见习期间,见习毕业生被见习基地单位留用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就业的有关手续,签署劳动合同。见习期限不得延长。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毕业生就业市场自主创业或择业。
3、开展就业见习是开发就业岗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有效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各区县、高新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针对当地生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就业见习各项服务工作。
4、建立实施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和各见习基地单位要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级人事、财政、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对见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共同研究解决就业见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 人事 就业见习 意见
淄博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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